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良保 刘起福)1月15日下午,江西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政协委员与提案承办单位就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面临的问题共商对策,现场给出了办理意见。
1月15日下午 江西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形势,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的重要举措。随着老年化社会的加速到来,上楼难问题日益突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目前,省住建厅等五家单位联合下发了《江西省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对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作出了统一部署。”省政协常委、民盟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刘新农说,《意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比如,相关法规不完备,加装电梯门槛高;责任主体不明晰,邻里利益协调难,资金分摊筹集难。为此,刘新农建议,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建立奖补机制,开展试点推动,真正体现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把事办好、做实。
“上下楼梯,是居民出行的第一步,也是回家的最后一步。”省政协委员马玉玲说,我省一些城市在进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探索和试点工作中,业主意见较难统一、加装电梯费用偏高、管线迁移难度较大、涉及部门太多等问题影响了该项工作的有效推进。
马玉玲建议,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搭建协商自治平台调解矛盾纠纷,将电梯公共面积并入房屋实际面积进行“确权”来撬动业主意愿。就对于费用偏高的问题,马玉玲建议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探索“租凭电梯”等模式,居民以支付租金的方式来取得电梯使用权,或者按楼层高低和分摊费用。
此外,部分委员建议探索“共享电梯”模式,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分摊建设资金,或提取住房公积金、维修基金来加装电梯,以及制定统一的司法政策,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等来解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中存在的困难。
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这些建议,提案办理单位给出了相应的回应。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高层与低层住户之间就是否加装电梯难以达成一致,安装方案、费用分摊成为“拦路虎”,“一户反对”成为加装电梯难题,省高院将引入诉讼机制,对协商不成的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发言中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申请使用住户公积金和维修基金,今年还将利用专项债券发行来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中面临的资金难,并鼓励建设共享电梯。
此外,省民政厅、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等相关单位表示,积极配合做好加装电梯工作,将制定系统有效有力的办法,简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手续,加强特殊困难群体的甄别,适当提高特困人员奖补机制,减免加装电梯工作存在的一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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