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强化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文件要求,靖安县自然资源局强化设施农用地审批流程,通过加强其他单位的横向联审,严格执行实地调研,常态化巡查,宣传设施农用地适用范围等措施,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设施农用地科学合理选址。
1月4日,该局党组成员、土地收购储备整治规划中心主任带领耕地保护股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对高湖、水口、香田三个乡镇最近申报的稻谷烘干厂房、棘胸蛙养殖基地及畜禽养殖基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在原有的设施农用地申办基础上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要加强其他部门的横向联审。设施农用地的选址可能涉及林业、环保、水利、交通等部门,需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为设施农用地科学合理选址,同时有效避免项目上图入库后又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落地。
二是要纳入村庄规划中。为推进实施城乡融合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等战略,设施农用地选址应纳入村庄规划中,因部分地区村庄规划还未实施,乡政府应出具承诺书,方便设施农用地批后监管。
三是一定要确保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申报的矢量应与办理林地手续的矢量进行套合,确认无误,避免项目落地出现林业违法行为。
下一步,靖安县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探索设施农用地的管理利用新模式,主动服务群众,加强耕地保护,支持设施农业建设,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靖安县自然资源局 黄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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