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花样繁多,一男子冒充女性在网上诈骗“痴恋”他的男网友,还喊来自己现实中的女友“帮忙”:与受害人热聊。现如今,这对贪图钱财的小情侣,双双落入法网。
昨天(10月24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通报介绍,近期该院审结了一起情侣通过冒充女性,以网络“交友恋爱”的方式在网络上诈骗他人钱财的案件——
2020年4月份,被告人王某(男性)通过某交友软件冒充女性与被害人李某(男性)聊天并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双方互加微信开始网上交往。王某的女朋友,即被告人曹某在明知王某诈骗李某钱财的情况下,按照王某安排,通过与李某打电话、语音通话等获得李某信任。后王某以父母生病住院、亲人去世、购买首饰、衣物等理由骗取李某钱财共计35万余元。
2021年6月份,被告人王某与曹某故技重施,通过某聊天软件结识被害人边某(男性)后,诈骗其钱财共计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王某、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根据二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宣判后,二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判决现已生效。
莱芜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员额法官柳俊海介绍,近年来,以网络恋爱交友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频发,犯罪分子通过各种网络交友平台寻找目标,以恋爱为名,行诈骗之实。
网络交友须谨慎,不要轻易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尤其是当对方提出发送红包、转账等要求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避免落入“温柔陷阱”,最终落得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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