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比三争】丰城市财政局“四举措”加强农林水项目预算管理

为更好地加强农林水项目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的要求,同时结合“三比三争”活动精神,丰城市财政局“四举措”规范农口各预算加强农林水项目预算管理工作。

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项目立项前要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必须经过充分研究和认证,从立项依据、可行性论证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审核。项目预算管理要遵循合法合规性、公开透明性、科学合理准确性、追踪问效性。

规范项目申报资金流程。向上级部门和市财政申报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抽取。项目的申报必须经过公开透明程序,做到公平公正,所有的乡镇和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务必知晓。

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所有项目资金授权支付,项目资金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专账科目核算,项目资金的拨付严格按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执行。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自评工作,加强项目跟踪问效和目标执行监控。(丰城市财政局农业科 龚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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