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频客户端讯 7月22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并介绍了《江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江西省地处长江中下游地区,天气复杂多变,洪涝、干旱等气候灾害多发频发,气候变化脆弱性较高,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显著。1961年以来,江西省气候呈现变暖趋势,降水集中度和极端性明显增强;近5年来,出现了历史罕见的气象干旱。气候变化已对江西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为此,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启动了《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
《行动方案》按照三个时间节点,确立了三个主要目标。到2025年,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形成,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基本确立。到2030年,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基本完善,适应气候变化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气候适应型社会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35年,气候风险管理和防范体系基本成熟,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此外,《行动方案》提出了四个方面的14项重点任务。第一个方面,加强气候变化监测和风险管理,包括“完善气候变化监测网络、提升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观测预警能力、加强气候变化影响与风险评估、加强灾害应急能力建设”4项重点任务。第二个方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气候适应能力,包括“提升水资源、陆地生态系统气候适应能力”2项重点任务。第三个方面,强化经济社会系统气候适应能力,包括“提升农业与粮食安全、健康与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城市与人居环境、敏感二三产业领域的气候适应能力”5项重点任务。第四个方面,提升重点区域气候适应能力,包括“提升鄱阳湖和长江岸线区域、南昌都市圈战略区域、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区域气候适应能力”3项重点任务。
下一步,江西省将不断建立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协调机制,推动方案落细落实,及时评估适应气候行动工作成效,总结阶段性工作进展。持续推动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不断深入,将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全面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降低和减少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影响,切实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记者 罗津 实习生 张子锐 周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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