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不得将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

咀嚼槟榔百害而无一利,20日,南昌市市监局发布消息,南昌全市食品经营者不得将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对发现的误导消费者、销售标签标示不符合要求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国家卫健委未批准槟榔为新食品原料,未将其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不应再按食品对槟榔进行监管。

为强化槟榔制品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提出要求,全市食品经营者不得将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对发现的误导消费者、销售标签标示不符合要求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对涉及将槟榔制品作为食品销售、以非食品冒充或误导作为食品销售等投诉举报,要及时予以核查处置,涉嫌违法违规的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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