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新修订)》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11月25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工信厅联合召开《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新修订)》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省工信厅党组书记、厅长杨贵平介绍《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新修订)》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重点任务。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邓勤,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凌云,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明成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傅云主持新闻发布会。

凤凰网记者(文颖 摄)

凤凰网记者:请问请介绍下此次条例修订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邓勤(文颖 摄)

邓勤:中小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一直重视中小企业工作,2008年出台《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有力引导和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全省规上工业98%以上企业数量、近3/4就业人数、2/3以上营业收入来自中小企业。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条例》已滞后于新形势,迫切需要修订。此次新《条例》的出台,一是为了与上位法相衔接。2017年全国人大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为维护法治统一,有必要修订。二是为了与中央要求相适应。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中小企业发展作了最新部署,我省有必要根据中央要求,修订完善原《条例》。三是为了与我省现实相切合。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三部条例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提出了修订原《条例》的意见;2020年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两个《实施意见》。因此,有必要将我省现实有效的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

新《条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法治层面对全省促进中小企业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提升,从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发展、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定,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新《条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关心重视,传递出全省上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鲜明态度。当前,各地各部门在倾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中小企业是重要的市场主体,扶持中小企业就是保企业、保就业、保民生,新《条例》响应时代发展要求,通过引领发展方向、破解发展难题、落实发展保障,将有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中小企业的获得感,激发中小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指导帮助中小企业危机中育新机,变局中开新局,实现转型健康发展。

江西卫视记者(文颖 摄)

江西卫视记者:法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请问为增强法规的操作性,保障新《条例》的落地执行,新《条例》在哪些方面进行了新的制度性设计?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凌云(文颖 摄)

凌云:新《条例》本身就是按照“管用、可操作、能落地”的要求来设计的,多方面创造了有利于法规贯彻落实的有利条件。重点体现在建立领导协调、资金支持、评估考核、责任追究等保障机制上。

一是建立领导协调机制。中小企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我省于2018年11月成立了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厅。新《条例》对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予以了固化,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统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同时,对工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也给予以了进一步明确,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建立资金支持机制。促进中小企业工作发展,离不开财政资金的支持保障,新《条例》规定:省财政应当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同时,总结近年来我省实践经验,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主要支持方式和支持重点,首次对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出规定,这些规定都有利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

三是建立评估考核机制。根据上位法和我省实际,新《条例》增加了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评估考核方面的内容,要求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价评估,对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进行第三方评估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新《条例》还规定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考核范围。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新《条例》较上位法和原《条例》,增加了法律责任章节,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本条例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作出了处分、赔偿、追究刑事责任等规定,体现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精神,保障条例的落地执行。

江西日报记者(文颖 摄)

江西日报记者:请问中小企业经营者比较关心的一个话题是维护好自身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请问新《条例》在维护中小企业权益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明成(文颖 摄)

江明成: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很多的场合,比如民营企业座谈会和企业家座谈会上都反复作出重要指示,就是要依法保护我们企业家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中小企业信心,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力保护好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我们在新《条例》中针对中小企业权益保护这个方面,作了些特殊的章节设置,新增加了一个章节,也就是第八章节——“权益保护”这个章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规范了相关执法行为。针对有关部门以前在涉及到处理中小企业相关案件过程中的一些不当行为,包括“非法占有、查封、扣押”等不当行为,新《条例》在五十二条、五十三条都作出一些相应的限制性规定,来保障涉案中小企业和人员财产权、人身权等合法权益。

二是畅通了企业投诉渠道。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能够建立中小企业维权的一个合理渠道,及时受理和回应中小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来搭建政府部门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一个沟通桥梁。新《条例》里面的五十四条专门作出了规定,便于我们企业能够通过投诉渠道快速反映问题,及时做到防范侵权行为,有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了清欠账款机制。为规范市场主体之间的商业交易行为,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资金拖欠问题,新《条例》五十五条提出“建立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处理机制,做好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同时结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最新规定,对支付时限进行了明确,为中小企业处理资金拖欠问题提供了法治保障。

四是改进了执法和监管方式。针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不规范等现象,新《条例》五十七条建立健全了检查机制,优化了监管方式,推动监管精准化、智能化,着力为中小企业创造了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

新华社记者(文颖 摄)

新华社记者:请问今年以来,江西省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了如此具体举措?下一步,我们会有哪些重点工作要推进?

杨贵平: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全力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极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中小企业呈现了起稳回升的态势。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市场主体平稳增长。截至9月底,全省市场主体已经达到了93.59万户,增长16.71%,其中规上工业比去年净增628户。二是经济指示逐步起稳。1-9月份,全省规上工业企业主营收入增长0.5%,规上服务业中小企业主营收入增长5%,都实现了净增长。三是地位作用日益稳固。全省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在主营收入、利润、吸纳从业人员三项指标分别占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的63.5%、76.5%、72.7%。全省规上服务业中小企业在主营收入、利润、吸纳从业人员三项指标分别占全省规上服务业企业的76.3%、71.7%、61.2%。这充分彰显了我们中小企业主力军的作用。

今年以来,我们注重从两个方面做好工作。一个方面,就是应对疫情影响,全力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主要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组织协调。建立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省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具体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复工复产顺利推进。二是强化政策供给。一方面,我们为了应对疫情,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若干个惠企政策,如省政府出台了“20条”,另一方面,推动中央有关援企惠企政策落地见效,截至9月底,财政贴息超过2个亿,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房租租金3.89亿,惠及市场主体2.5万户;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1585.62亿,较年初增加483.72亿,增长43.9%;2-10月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累计减轻中小企业负担88.86亿。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实施了日产口罩过千万行动,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防护物资保障难问题;推动金融应急救援行动,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产资金难问题;和人社厅联合推进园区百万大招工行动,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用工难问题。通过这些要素保障,推进企业复工复产顺利完成。四是强化企业帮扶。我们专门推出了企业特派员制度,企业特派员入驻企业、上门服务,做到全省规上企业全覆盖,着力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持续推进“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继续实行领导联点企业帮扶制度,省委书记、省长和各个省领导都联系一个园区,至少联系10个企业,省市县同步联动,这为解决企业问题、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顺利推进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二个方面的工作,就是贯彻中央精神,聚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主要做了五项重要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3月初,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促进江西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了《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同时建立了促进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若干制度和机制,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完善的政策法规保障。二是抓实梯度培育。按照“众创业、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育龙头”的企业成长路线图,扎实推动企业梯度培育。到目前为止,全省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792家、专业化小巨人企业157家、单项冠军41家。三是聚集要素资源。今年在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单列1.6亿元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力度加大,今年前三季度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比例达到89.03%。四是建好公共平台。到目前为止,累计认定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56家,入驻小微企业5247家;建设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28 家,入驻创业实体超过1万个,带动和稳定就业15万人。培育认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52家,服务企业8万余家。五是创优营商环境。持续深入精准地推进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打造赣服通升级版,建设五型政府,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好新修订的《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我们重点在四个方面发力。一是在健全工作体系上再发力。指导各地健全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推动各地构建常态化研究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二是在落实惠企政策上再发力。抓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法规实施,推动中央和地方各级密集推出的财政贴息、电价优惠、税费减免、帮扶服务等援企惠企政策落地,确保企业能够及时享受到各项优惠政策。三是在推动企业升级上再发力。深入实施企业梯次培育行动,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融合发展,支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推进产业链链长制走深走实,构建龙头引领、中小支撑的更加紧密的企业合作共同体。四是在优化产业生态上再发力。一方面,要加大双创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培育力度,打造优质载体,着力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另一方面要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以产业链为抓手,围绕产业上下游,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产销合作、产融合作,促进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的生态能够形成。

傅云: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新《条例》后续贯彻落实情况。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采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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