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公安成功劝投一名逃犯自首

近日,黎川公安锁定了一位使用造假的身份信息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犯罪嫌疑人并成功劝其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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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8日,江苏省南京市一银行工作人员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称:2024年2月21日,一个名为“张飞”的男子通过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无抵押汽车分期贷款37万元,银行于2月28日发放贷款后,发现”张飞“提交的贷款审核材料系虚假证明,当日”张飞“使用该笔贷款购得奔驰轿车一辆后失联。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黎川籍人员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陈某因涉嫌贷款诈骗被南京公安机关登记为在逃人员。

近日,黎川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在逃人员陈某在辖区内有活动线索,获得线索后,民警迅速行动,经多方渠道调查,成功联系到了陈某本人,通过向其宣讲政策法规和耐心劝导,使陈某充分了解到法律政策和利害关系,帮助其打消顾虑,最终放下思想包袱。陈某于8月27日到黎川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对其涉嫌贷款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移交南京公安,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黎川县公安局    万乾罡、孙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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