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增加可进行核酸检测医疗机构数量成为我省现阶段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工作。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获悉,按照《关于积极稳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省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已达到101家。
记者了解到,这101家医疗机构中,位于南昌市辖区的省市县三级医院共有30家,九江市则有11家,景德镇市3家,萍乡市3家,新余市3家,鹰潭市3家,赣州市19家,宜春市6家,上饶市10家,吉安市8家,抚州市5家。
根据此先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推进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快提升疫情防控救治能力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防范今年秋冬季疫情暴发的风险,各级疾控中心均应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同时,每个县至少也要有1所县级医院应具备核酸检测能力。记者梳理发现,今年5月初时,全省有40余家医疗机构可开展核酸检测,且近半机构数都位于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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