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途中
王某因其小孩身体不适
抱着小孩在公交车垃圾桶处呕吐
司机突然急刹车
王某倒地摔伤
案情回顾
2023年9月13日,王某带其两岁小孩乘坐公交车,途中小孩出现呕吐情况,王某便起身抱着小孩到车内垃圾桶处。随后,公交车在行驶中突然急刹车,王某及小孩在站立时因重心不稳摔伤,公交车司机当即将其送往医院。
经鉴定,王某左肩关节损伤,伤残等级被评定为十级。为此,王某起诉公交公司赔偿其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19万余元。
王某认为
司机在行驶进站前可以明显从后视镜看到乘客因身体不适未扶扶手,但司机未尽到提醒义务,并且驾驶时未保持安全车速,存在明显过错,公交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公交公司辩称
由于王某专注于孩子而疏于抓紧扶手,导致车辆在正常进展过程中王某因惯性摔倒,存在重大过失,王某也要对其自身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法院审理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案情较为清晰,但双方对于责任划分有较大争议,如何找准中间的平衡点是能否成功调解的关键。承办法官从情理和法理等多方面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按照损失的70%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三条第一款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法官提醒
乘车时
切勿随意走动
如遇特殊情况
及时向其他乘客或司机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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