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徐国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宜春市委批准,宜春市纪委市监委对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徐国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国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以考察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变相配备公车,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牟利;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设备采购等方面牟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国平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不知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宜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国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宜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宜春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徐国平,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江西高安人,在职大学学历,1986年10月参加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上高县人武部、宜春军分区、万载县人武部、宜春市发改委、宜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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