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出售含大麻电子烟、毒品K粉 万载县2人获刑

今视频客户端讯 出售含大麻电子烟或毒品K粉,2人获刑。近日,宜春市万载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贩毒案。

李某、钟某二人多次向卢某、王某、曾某等人出售含有大麻的电子烟或毒品K粉,二人均获利。归案后,被告李某、钟某深刻认识到了毒品的危害,对自己的吸毒、贩毒行为感到懊悔,并愿意接受处罚。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钟某多次贩卖毒品,其二人的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二被告人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情节,对其二人可从轻处罚;向未成年人贩毒,酌情从重处罚。李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综合案情,万载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钟某、李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宣判后,二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公诉机关没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记者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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