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五个创新”优化人社系统管理机制

庐山市结合全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创新管理机制,通过调整机构设置、理顺职能职责、优化管理机制,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

创新机构设置,大力整合重叠职能。改革后,由原10个下属事业单位整合为3个下属事业单位(取消独立核算事业单位4个),剔除2个股室与中心合署办公因素,行政内设机构数量上由6个缩减为5个。

创新管理模式,压缩合并工作流程。将承担体制内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的股室合并为人事与工资福利股;将承担劳动者权益保护职能的劳动监察局和劳动仲裁院整合成立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院),确保最快速、最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参照其他股室政事合一、管办合一的做法,将就业创业中心与就业创业股、社保中心与社保股“合署办公、交叉任职”。

创新监管模式,优化风险管控机制。将业务与财务分离、监管与经办分离,实行“一个口子,双线管理”,由财务与基金监管股统管全局的财务会计和基金管理、监督,行政经费由分管办公室工作领导“一支笔”签支;就业、社保基金支出除了按业务流程把关外,还需由财务与基金监管股财务人员和局分管基金监管工作领导把关,最后由局长“一支笔”支出。

创新工作模式,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扁平化”分工,将中心主任一并参与领导班子分工,不再实行交叉重叠的主管与分管模式。对乡村振兴、退捕禁捕、营商环境等综合性中心工作,本着业务相关、适当平衡的原则,明确相应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做到明分工与暗协作相结合。

创新管理机制,优化干事创业环境。按照职责相近原则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人员AB岗制度,促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和股室干部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增进业务互通。建立工作督导专员制度,每月定期由工作督导专员督促落实上级安排的工作和会议研究决定、主要领导批示的工作。在在职干部和合同制工作人员中探索实行了差异化绩效考核,做到“干好干坏、干与不干”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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