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神圣的代表证

编者按:中国共产党百年诞辰之际,江西人大微信公众号策划推出《百年印记·人大史话》栏目,通过挖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立、发展和完善的“史料富矿”,帮助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汲取丰富养料,坚定制度自信,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热忱欢迎广大读者提供原创稿件。敬请关注。

每年的3月初,我们都能看到来自全国各地的2000多名人大代表挂着神圣的代表证,在人民大会堂行使代表权力、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风采。

你们知道吗?90年前,在中国南方的一个小县城瑞金就先后召开过两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和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当年的代表们也是像现在一样,满怀兴奋、英姿勃发地走进会场聆听报告、共商国是。

熟悉党史的人都知道,1931年11月7日,在瑞金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经过610名代表的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部宪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土地法》《劳动法》等全国性的法律条令,选举产生了以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63人组成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庄严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苏维埃政府第一次以国家政权的崭新姿态出现在了人们面前,开启了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对初生的苏维埃政权,毛泽东是这样评价的:苏维埃政权的民主,发展到这样的程度,实在是历史上任何政治制度所不曾有的,也是历史上无论什么政府所做不到的。

在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博物馆二楼展柜里有一张代表证,这张代表证是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何长工同志的。它长6.5厘米、宽9.5厘米,在这张泛黄的证件上,我们依然能够清晰地看到上面记载着代表的姓名、年龄、性别、成分、籍贯、开会住所。在证件的下方加盖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代表委员会印章。证件的右边和背面还明确地写着代表证效用及大会规则。对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

1933年6月,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召开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为此,中央苏区开展了轰轰烈烈的选举运动。《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规定》:凡是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年满十六周岁以上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级苏维埃代表通过自下而上的选举产生,选民可以在候选人名单上写上“好”“不好”“同意”“消极”“官僚”等字样。就这样,广大劳苦群众庄严地投上了自己神圣的一票。何长工就是这万里挑一的正式代表。

1934年1月21日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在瑞金沙洲坝镇中央政府大礼堂隆重召开,何长工等来自全国各地的2276名代表持着这样一张代表证,走进大会的现场,听报告、议国事。

在瑞金苏区时期两次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选举产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初步探索了国家政权运行的基本规则、组织体系和权力结构,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开创性的尝试。

这张代表证见证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瑞金走向北京的历史进程,见证了人民代表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也见证了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曲折发展历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深刻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从这张小小的代表证,我们回顾90年前的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的光辉历程,更加坚定了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不竭的精神动力。(瑞金市人大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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