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落实《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三年行动计划》,提升便民惠民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在交通出行领域的应用,4月2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领域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推进“一卡通”在交通出行领域应用,是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人社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实现实体社会保障卡在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支持通过电子社保卡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实现高速收费领域ETC绑定社会保障卡账户支付通行费的应用;探索社会保障卡在公共自行车方面应用。
《通知》强调,各设区市人社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强化用卡反馈,化解“一卡通”实际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规范社会保障卡交互数据全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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