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录丨莫让忽视规定的“狂欢”酿成悲剧

日前,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关于10起酒后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12名干部因涉酒问题,败坏了党员干部的形象,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集中通报相关案件,点名道姓、毫不留情,释放了严的信号,形成了有力震慑。搭上前途尚能挽救,但失去生命则无可挽回,“血的教训”再次把“酒桌腐败”推向大众视野,“酒桌悲剧”是否会再次上演,着实引人深思。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几乎全国各地都出台了各种形式的“禁酒令”,狠刹公务接待中的歪风邪气。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前还爆出基层公务员“代酒”乱象,用以抵制针对机关领导干部的“禁酒令”,这也体现了“禁酒令”虽有“深度”却缺少“宽度”,让不轨之人擦边溜缝,投机取巧。该喝的酒没少喝,该办的“事”照样办,“苦”了随从,“耍”了规定,却没有刹住歪风邪气。

“血的教训”一再上演,也未能真正遏制这股“歪风邪气”,一场流水席,有人欣然接受宴请,有人延续“吃请”恶习,传统的“酒文化”催生出种种酒桌陋习,在座“嘉宾”频频“开挂”,但求喝个痛快,喝个“到位”推杯换盏之间,难免“上头”,忘了自己的身份责任,把“规矩意识”抛诸脑后,把身体承受能力“视若无物”,一场本可以避免的灾难可能就在这样的“放肆”中“无情地发生”。

“酒桌文化”不但在盛行与行业之间,在亲友往来中也早已成为一种默许的“文明”,然而作为公职人员,漠视“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的错误行为终酿惨剧,而“酒烈士”再现也进一步说明相关部门监管不力,个人思想滑坡“心存侥幸”。因此,杜绝酒桌腐败需“釜底抽薪”,从根源上着手,从思想意识上着重落笔,切实补足精神之钙,在监督监管上持续发力,加大惩戒力度,让“酒闷子”无处遁形,绝不姑息,实现“工作中不喝”“生活中少喝”,让“酒文化”回归本真。

审查调查买不来酒桌悲剧的“后悔药”,更买不了“酒桌亡魂”的“还魂丹”。亲友之间的“浅酌”难以避免,但忽视规定的“狂欢”要三思后行,相关部门应严格节点提醒,加强监督监管,干部个人也应“把话听进去”“把规矩树起来”,避免成为“酒桌悲剧”的主人公。(苏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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