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跟上,护“未”向阳生长

近日,国务院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在历经7年讨论、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后,我国第一部专门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终于落地。该条例共7章60条,并明确强调“实行社会共治”,旨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网络已成为当前未成年人获取消息的最主要渠道,但由于未成年人信息鉴别能力的有限,网络内容质量会对其思想观念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对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不可小觑。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未成年人往往因为自制力较差、价值观还未完全形成,在上网时,他们就更容易面临不良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泄露等多重风险。近年来,媒体报道过的相关案例,不胜枚举,对此,家长忧心,学校担心,全社会关心。

此前,国家网信办和有关部门已分别制定了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管理、加强网络暴力治理、规范网络消费等管理规定,开展“清朗”“护苗”系列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整治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租售服务、恶意造谣诋毁未成年人等问题。

《条例》总结制度和实践经验,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对这些重点问题作了针对性规定。《条例》明确规定,在网络产品和服务沉迷防治方面,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功能或者规则,设置未成年人模式,每年向社会公布防沉迷工作情况。在网络欺凌防治方面,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遭受网络欺凌记录、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和渠道,提供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建立健全网络欺凌信息特征库。

加强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网络是不容忽视的主战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出台,为未成年人构筑起全链条、全方位的网络保护屏障,进一步筑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

符雨濡 刘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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