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频客户端讯 “一个月只用了一吨水,却要交40多元的水费。”近日,南昌市民胡先生向记者吐槽,“天价”水费给他带来很大的困扰。
原来,胡先生所居住的南昌市铁路六村13栋三单元,共用一个自来水表,每个月产生的水费都由全部用户均摊,这意味着用水很少的胡先生,每个月都要给其他用户买单,“根据我家分表上面显示的数据,我11月只用了一吨水。”
类似的情形,在该单元楼并非个例,居住在5楼的一位老奶奶介绍,她一个人居住在家,尽管用水不多,但最近几年每个月都要缴纳50元左右的水费,因为行动不便,老人只能听之任之。
面对水费均摊存在不公平的状况,胡先生向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城南供水服务中心提出要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申请,但得到的答复是需要该单元楼总表后的所有用户集体申报才能改造。
于是,胡先生挨家挨户进行了询问,然而询问的结果让胡先生非常无奈,“总共8户人家,其中7户同意,1户拒绝,无法达到城南供水服务中心的要求。”
记者调查得知,铁路六村13栋作为一栋老居民楼,共有三个单元24户居民,每个单元共用一个自来水表,对于均摊水费带来的不便,早有居民提出了异议,并进行了“一户一表”改造的申报,只是结果均不如人意,在这过程中,即使当地社区多次协调,也无法让居民意见达成一致。
“始终无法达到全体用户同意,集体申报的条件。”铁路六村社区副主任王凤翔介绍,为推动铁路六村13栋自来水表“一户一表”改造,最近两年,社区曾多次登门上户参与协调劝解,并搜集有改造意愿居民的材料信息,但13栋每个单元都有几户,因为各种原因,就是不同意改造。
“其实改造很有必要。”在协调过程中,王凤翔发现,总水表数据和居民家中分表数据之和存在较大的出入,“以三单元为例,8户居民家中分表的用水数据总和,要低于总表的数据,从分表数据和看,几乎每个月他们都要多交100多元的水费。”
据了解,“一户一表”改造,在2011年已纳入我国的惠民工程,其目的是为了彻底解决总表和分表不符的情况,避免水费均摊给其他居民而引起邻里纠纷。
对于洪城环境的要求,王凤翔也提出了疑问,“以前一个单元楼只要半数居民同意就可以改造,甚至一户提出要求都行,现在不知道为什么要有这样的规定。”
为何洪城环境对居民申报自来水表“一户一表”改造,要制定总表后所有用户集体申报的规定?
洪城环境城南供水服务中心表示,该公司几年前就公布了水表改造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避免矛盾。“其他户都改造了,剩下的一户没有水怎么办?而且总水表所用的管道比较粗,不适合只供应一户用水,即使供应,也会因为过路水等原因,导致水费过高。”该中心一吴姓负责人称,除非不同意的用户写承诺书,其不改造水表造成的所有后果自负,否则一旦对方不缴纳费用,那么就得由供水公司来承担损失。
城南供水服务中心上级部门洪城环境客户服务中心也是类似的说法,该中心一舒姓负责人说,所有用户集体申报“一户一表”改造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矛盾纠纷。
那么铁路六村13栋的状况,是否有其它途径解决?
舒姓负责人表示,会记录这些信息,并向公司领导进行反映,同时与铁路六村社区取得联系,尽量保障居民对自来水表“一户一表”改造的意愿能够实现。
对于洪城环境水表改造的该项规定,也有律师提出了质疑。
“如果业主内部意见不统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北京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桂松华称,法律并未规定“一户一表”改造需要所有业主同意,洪城环境公司的做法剥夺了居民的自主选择权,涉嫌侵犯业主权益。
北京德和衡(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光晓则表示,洪城环境公司对于“一户一表”改造的规定有“捆绑”经营嫌疑,没有把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作为一家为社会服务的企业,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公共服务,不能只考虑自身的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
南昌市铁路六村13栋三单元居民的水表改造愿望能否实现?今视频客户端将持续关注。(记者 邹锦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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