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泰和县通报2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

今视频讯 近日,吉安市泰和县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2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沙村镇综合执法大队干部刘征江违规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兼职取酬问题。2010年7月,时任沙村镇规划管理所所长刘征江以其本人名义开办经营油漆店,2013年7月该店注销。2013年至2015年,刘征江负责沙村镇规划建设业务工作期间,违规承揽辖区内墙面改造、油漆工程,违规兼职承接规划和房屋设计等业务并获取报酬。2022年8月,县纪委给予刘征江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县委党校四级主任科员肖峰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13年9月肖峰与他人合伙成立泰和赣峰金属粉末厂,2017年6月该厂被注销。2017年9月,肖峰与他人合伙成立泰和县峰鑫材料厂,2021年10月该厂解散。2022年8月,县纪委给予肖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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