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龚珏)科技规划是做好科技工作顶层设计的重要着力点,科技强则产业强,“十四五”时期,江西在科技创新上会有哪些规划?一起来了解下。
11月11日,江西发布了《江西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计划到2025年,力争培育独角兽企业20家以上,瞪羚企业20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突破10000家和12000家。
《规划》共15章,具体设置了12个预期性指标。主要体现为,以大南昌都市圈为创新驱动发展核心,在全省形成“一核十城多链”协同创新区域布局,增强自主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的能力。
《规划》提出,技术合同成交额快速增长,将突破300亿元。知识产权成果的创造运用保护持续强化,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将达到3.19件。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将达到43%,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将超过10000家。
《规划》在任务措施上将针对创新资源布局、创新能力、研究领域等增强可操作性。
在科创城建设方面,江西目前已经建设了南昌航空、赣州稀金、鹰潭智慧、中国(南昌)中医药、上饶大数据、南昌VR等六大科创城。将在此基础上,启动建设吉安光电、九江-抚州数字经济、景德镇-萍乡陶瓷新材料、新余-宜春锂电新能源等科创城。
其中,新余-宜春锂电新能源科创城,伴随着宜春宁德时代等企业相继落户,将助推当地打造零碳产业创新高地。
《规划》提出,在创新链布局方面,将部署航空、先进制造与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11条产业创新链。
以南昌市、景德镇市为重点部署航空创新链,围绕“航空制造+航空运营+航空服务+临空经济”协同发展产业体系,重点支持大飞机、无人机和中轻型推力发动机等技术研发。
以鹰潭市、南昌市、吉安市、九江市为重点部署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链,重点支持5G/6G、云技术、北斗+、物联网、区块链、XR、新一代影像与显示交互等技术开发。
《规划》提出,在科技创新主体激励上,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以及科研人员技术路线决策权和项目经费使用权。
试点单位可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对成果转化的实际贡献相匹配。
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按规定自主组建科研团队,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实行“包干制”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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