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频客户端讯 “好消息,你这个案件有着落了,法院判决被告赔偿你各项费用共计11.9万余元……”9月26日,江西省洪都监狱的民警公职律师徐勇平将一份民事判决书交给服刑人员陶某(贩卖毒品罪、9年),陶某流下了感激的眼泪。他万万没有想到,像他这样一个身陷囹圄的人,还能打赢官司。
据悉,2021年3月,陶某在南昌经开区某公司上班期间,被重物压到左手手掌,致使其三根手指粉碎性骨折,虽然经过手术治疗,但留下终身残疾。此后,陶某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失去自由,其家人代其多次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但均遭到拒绝。
2021年10月,陶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投入江西省洪都监狱服刑改造。入狱后,他整天心神不宁、坐立不安。监狱了解到陶某的诉求后,指派民警公职律师徐勇平代理此民事赔偿案件。
该案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公职律师徐勇平辗转奔波于派出所、医院、银行、仲裁委员会等部门,调取证据、撰写法律文书、进行伤残鉴定、查找法律依据等,经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组织司法鉴定,陶某三根手指粉碎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历时一年七个月,该案最终经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被告南昌某公司赔偿陶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1.9万余元。
据了解,该案为江西监狱系统首起民警公职律师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成功案件,实现了公职律师通过具体案件办理提升自身能力和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发挥积极作用的双赢。
近年来,江西省洪都监狱推动民警公职律师进党支部、法律援助进监区,打造“党建+法律援助”新型工作模式,深入开展“有法帮你”法律援助,为服刑人员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代理诉讼纠纷、解答婚姻家庭纠纷、解读减刑假释政策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让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在高墙内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平安监狱、法治监狱建设。(记者 陶望平 摄像 彭致恺 范军 王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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