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动火作业?赣州多地发布有奖举报公告

动火作业是特种作业

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连日来

赣州各地纷纷发布通告

违章动火作业有奖举报

章贡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全面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违章动火作业等行为,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章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建立违章动火作业有奖举报制度。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范围和奖励标准

发现电气焊违规作业、无证作业、冒险作业或有疑似情况的(违反电、气焊作业“十不准”规定),且章贡区安委办尚未掌握有关信息,经核查属实的,奖励300元/人次。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电话方式及时举报反映,举报人须如实提供作业地点等关键信息。举报受理方式:

1.章贡区安委办举报邮箱:zgqyjjzhg@163.com;

2.章贡区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797—8199340;

3.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举报电话:0797—5168897;

4.章贡区建筑施工领域举报电话:0797—8081846。

三、奖励条件

举报线索经核实无误后,奖励兑现举报人。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早举报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举报人负有检查督查工作职责的;匿名举报或举报人无法证实真实身份的;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被举报人已被发现或正在调查中的;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对举报人有关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各种方式、手段进行打击、报复;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该有奖举报制度由章贡区安委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日期另定。

赣州市章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7日

南康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全面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违章动火作业等行为,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南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建立违章动火作业有奖举报制度。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范围和奖励标准

发现电气焊违规作业、无证作业、冒险作业或有疑似情况的(违反电、气焊作业“十不准”规定),且南康区安委办尚未掌握有关信息,经核查属实的,奖励500元/人次。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电话方式及时举报反映,举报人须如实提供作业地点等关键信息。举报受理方式:

1.南康区安委办举报邮箱:nkanj@163.com

2.南康区安委办举报电话:0797-6608869

3.南康区消防救援大队举报电话:0797-6619119

4.南康区建筑施工领域举报电话:0797-6643091

三、奖励条件

举报线索经核实无误后,奖励兑现举报人。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早举报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举报人负有检查督查工作职责的;匿名举报或举报人无法证实真实身份的;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被举报人已被发现或正在调查中的;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对举报人有关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各种方式、手段进行打击、报复;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该有奖举报制度由南康区安委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日期另定。

赣州市南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7日

赣县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全面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违章动火作业等行为,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赣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建立违章动火作业有奖举报制度。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范围和奖励标准

发现电气焊违规作业、无证作业、冒险作业或有疑似情况的(违反电、气焊作业“十不准”规定),且赣县区安委办尚未掌握有关信息,经核查属实的,奖励300元/人次。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电话方式及时举报反映,举报人须如实提供作业地点等关键信息。举报受理方式:

1.赣县区安委办举报邮箱:gzsgxqawb@163.com

2.赣县区安委办举报电话:0797-4446086、0797-4426788

3.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举报电话:119、0797—4592111

4.赣县区建筑施工领域举报电话:0797-4441884

三、奖励条件

举报线索经核实无误后,奖励兑现举报人。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早举报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举报人负有检查督查工作职责的;匿名举报或举报人无法证实真实身份的;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被举报人已被发现或正在调查中的;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对举报人有关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各种方式、手段进行打击、报复;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该有奖举报制度由赣县区安委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日期另定。

赣州市赣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

信丰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全面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违章动火作业等行为,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南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建立违章动火作业有奖举报制度。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范围和奖励标准

发现电气焊违规作业、无证作业、冒险作业或有疑似情况的(违反电、气焊作业“十不准”规定),且南康区安委办尚未掌握有关信息,经核查属实的,奖励500元/人次。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电话方式及时举报反映,举报人须如实提供作业地点等关键信息。举报受理方式:

1.南康区安委办举报邮箱:nkanj@163.com

2.南康区安委办举报电话:0797-6608869

3.南康区消防救援大队举报电话:0797-6619119

4.南康区建筑施工领域举报电话:0797-6643091

三、奖励条件

举报线索经核实无误后,奖励兑现举报人。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早举报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举报人负有检查督查工作职责的;匿名举报或举报人无法证实真实身份的;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被举报人已被发现或正在调查中的;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对举报人有关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各种方式、手段进行打击、报复;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该有奖举报制度由信丰县安委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日期另定。请各乡镇、各单位加大宣传,通过单位公众号、村居微信群、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违章动火作业有奖举报的知晓率。

附件:1、电气焊作业知识科普

2、涉电气焊作业法律法规摘编

信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1月27日

上犹县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上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设立违规动火作业线索举报奖励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范围和奖励标准

发现电气焊违规作业、未持证上岗作业、冒险作业等情况的(违反电、气焊作业“十不准”规定),对属于上述有奖举报范围的违规动火作业线索情况,经核查属实举报范围内的违法行为,给予举报人发放人民币300元的奖励。

二、举报受理要求

举报人应当表明或者注明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并详细描述被举报单位(场所)名称、地址、具体违规动火作业的时间、部位,提供必要的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举报受理方式:

1.上犹县安委办举报邮箱:shangyousafety@126.com

2.上犹县安委办举报电话:0797-8521993

3.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举报电话:119、0797-8542463

4.上犹县建筑施工领域举报电话:0797-8521596

三、奖励条件

(一)对于奖励认定标准,一是举报的内容要属实,二是所举报的内容要属于违规动火作业行为。核实部门认定不属于违规动火作业行为的或认定不属实的,不予奖励。

(二)举报人须以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以便核实相关情况,核实部门将依据举报属实,减少安全隐患情况给予口头表扬,对不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不予奖励。

(三)举报内容应提供被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详细情况,包括时间、详细地址和场所、违规动火作业等基本情况。

(四)举报人必须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并且应当是正在发生或者正在进行的行为,对于到场核实时与举报内容不符的或者相关行为当时已经结束的,不予奖励。

(五)对于恶意举报、虚假举报、报复性举报的行为,不予奖励,并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对同一违法违规行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或者同一违法违规行为在不同时间段收到举报的情况下,只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

(七)对于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核查部门或政府部门已经知悉和掌握的,予以口头表扬,不予发放奖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聘用工作人员不在奖励人员范围。

四、奖励领取

经查举报属实且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在案件核查结束后,上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定期组织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前来办理奖励金领取手续。受奖励的举报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领取奖励金,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通告有效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在执行本通告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者执行需要调整时,由上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做及时调整。

上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7日

崇义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全面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违章动火作业等行为,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崇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建立违章动火作业有奖举报制度。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范围和奖励标准

发现电气焊违规作业、无证作业、冒险作业或有疑似情况的(违反电、气焊作业“十不准”规定),且崇义县安委办尚未掌握有关信息,经核查属实的,奖励300元/人次。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电话方式及时举报反映,举报人须如实提供作业地点等关键信息。举报受理方式:

1.崇义县安委办举报邮箱:cyxawb2017@163.com

2.崇义县安委办举报电话:0797-3827153、0797-3817188

3.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举报电话:119、0797-3814823

4.崇义县建筑施工领域举报电话:0797-3822782

三、奖励条件

举报线索经核实无误后,奖励兑现举报人。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早举报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举报人负有检查督查工作职责的;匿名举报或举报人无法证实真实身份的;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被举报人已被发现或正在调查中的;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对举报人有关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各种方式、手段进行打击、报复;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该有奖举报制度由崇义县安委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日期另定。

崇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7日

安远县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违规动火作业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经安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建立违规动火作业有奖举报制度。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未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的;未落实现场监护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危险作业的人员未持证上岗,并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等方式举报反映,举报人须如实提供作业地点等关键信息。举报受理方式:

1.安远县安委办举报电话:0797-3725111

2.安远县安委办举报邮箱:jxayajj@163.com

3.举报受理地址:县应急管理局(安远县青年路88号)

三、奖励标准及条件

对核查属实且安远县安委办尚未掌握有关信息的违法行为,奖励300元/人次。

举报线索经核实无误后,奖励兑现举报人。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早举报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1.匿名举报或举报人无法证实真实身份的;

2.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

3.无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举报事项的;

4.举报人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

5.举报内容属于信访事项的,或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的,或已进入司法程序的;

6.举报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查处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受理举报的单位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各种方式、手段进行打击、报复;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该有奖举报制度由安远县安委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

全南县

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有效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从2024年1月27日起,开展“您举报,我奖励,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打击违规动火作业举报专项活动,并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违规动火作业违法行为线索,经查证属实,就有机会获得200—1000元的现金奖励!

一、举报受理渠道

您可以通过以下电话举报违规动火作业违法行为:

全南县应急管理局:0797—7207990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0797—2606119

举报时请注意提供准确详实的信息,包括:

①电气焊作业时间;

②被举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及详细地址;

③具体违法行为(作业人员数量、作业人员姓名、违法行为等,并提供视频或照片证据);

④为方便查证举报信息真实性,实名举报需要提供举报人的姓名、身份证及联系方式,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名举报才能获得举报奖励)

二、受理举报事项

全南县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无证、证件过期、涉嫌假证、证件与岗位不符的特种人员从事电气焊作业的违法行为。

三、举报奖励标准

①提供违法行为有效线索的(即准确详实提供上述四点举报信息的),给予200元奖金奖励;

②违法行为核查属实的,再给予800元奖金奖励;

③举报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励。多人次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对其他举报人予以表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举报人负有检查督查工作职责的;匿名举报或举报人无法证实真实身份的;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被举报人已被发现或正在调查中的;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对举报人有关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制度;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各种方式、手段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3.该有奖举报制度由全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全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7日

定南县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年来各地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县电气焊作业现场火灾防控,督促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经定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建立违规动火作业有奖举报制度。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范围

1.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动火施工无审批;

2.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伪造、涂改、转借、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

3.作业现场未配备消防器材;

4.未提前清理电气焊作业现场易燃可燃物;

5.未落实电气焊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6.电气焊作业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

二、举报投诉渠道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方式举报反映,并如实描述违规电气焊作业地址、现场情况等关键信息。举报受理方式:

1.定南县应急管理局:0797—4291383

2.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0797—4266119

3.定南县12345热线管理中心:0797—4221234

三、奖励条件和标准

举报线索经核实无误后,奖励兑现举报人。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被举报人已被发现或正在调查取证的;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发现电气焊违规作业、无证作业、冒险作业或有疑似情况的(违反电、气焊作业“十不准”规定),经核查属实的,奖励1000元/人次。

四、其他事项

1.对举报人有关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制度;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各种方式、手段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3.该有奖举报制度由定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日期另定。

定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

宁都县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因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火灾事故,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宁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建立违章动火作业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范围

1.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2.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3.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二、举报投诉渠道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方式举报反映,并如实描述违规电气焊作业地址、现场情况等关键信息。举报受理方式:

1.宁都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797—6836260;

2.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举报电话:0797-6827719;

3.宁都县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7297011;

4.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797-6832182;

5.宁都县安委办举报邮箱:ndxyjglj@163.com。

三、奖励条件和标准

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后,奖励兑现举报人。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被举报人已被发现或正在调查取证的;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发现电气焊违规作业、无证作业、冒险作业或有疑似情况的(违反电、气焊作业“十不准”规定),经核查属实的,奖励300元/人次。

四、其他事项

1.对举报人有关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制度;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各种方式、手段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该有奖举报制度由宁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日期另定。

宁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7日

瑞金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赣州市、瑞金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全面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违章动火作业等行为,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瑞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建立违章动火作业有奖举报制度。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范围和奖励标准

发现电气焊违规作业、无证作业、冒险作业或有疑似情况的(违反电、气焊作业“十不准”规定),且瑞金市安委办尚未掌握有关信息,经核查属实的,奖励500元/人次。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电话方式及时举报反映,举报人须如实提供作业地点等关键信息。举报受理方式:

1.瑞金市安委办举报邮箱:rjsawb2021@163.com

2.瑞金市安委办举报电话:0797-2533749

3.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举报电话:119、0797—2332119

三、奖励条件

举报线索经核实无误后,奖励兑现举报人。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早举报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举报人负有检查督查工作职责的;匿名举报或举报人无法证实真实身份的;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被举报人已被发现或正在调查中的;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对举报人有关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各种方式、手段进行打击、报复;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该有奖举报制度由瑞金市安委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日期另定。

瑞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7日

会昌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全面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违章动火作业等行为,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会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建立违章动火作业有奖举报制度。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范围和奖励标准

发现电气焊违规作业、无证作业、冒险作业或有疑似情况的(违反电、气焊作业“十不准”规定),且会昌县安委办尚未掌握有关信息,经核查属实的,奖励300元/人次。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电话方式及时举报反映,举报人须如实提供作业地点等关键信息。举报受理方式:

1.会昌县安委办举报邮箱:hcxawb2022@163.com

2.会昌县安委办举报电话:0797-5622703

3.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举报电话:119、0797—5631846

4.会昌县建筑施工领域举报电话:0797-5622253、0797-5627970

5.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797—5623959

三、奖励条件

举报线索经核实无误后,奖励兑现举报人。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早举报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举报人负有检查督查工作职责的;匿名举报或举报人无法证实真实身份的;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被举报人已被发现或正在调查中的;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对举报人有关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各种方式、手段进行打击、报复;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该有奖举报制度由会昌县安委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日期另定。

会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7日

寻乌县

一、有奖举报范围和奖励标准

发现电气焊违规作业、无证作业、冒险作业或有疑似情况的(违反电气焊作业“十不准”规定),且寻乌县安委办尚未掌握有关信息,经核查属实的,奖励300元/人次。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电话方式及时举报反映,举报人须如实提供经营单位、作业地点等关键信息。举报受理方式:

1.寻乌县安委办举报邮箱:xwxawhbgs@163.com。

2.寻乌县安委办举报电话:0797-2831185、0797-2831106。

3.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举报电话:119、0797—2852753。

4.寻乌县建筑施工领域举报电话:0797-2843471。

三、奖励条件

举报线索经核实无误后,奖励兑现举报人。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早举报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举报人负有检查督查工作职责的;匿名举报或举报人无法证实真实身份的;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被举报人已被发现或正在调查中的;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对举报人有关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各种方式、手段进行打击、报复;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该有奖举报制度由寻乌县安委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日期另定。

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红线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 赣南红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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