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即时结 工伤医疗更方便了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龚珏)工伤医疗往往在结算费用时让人头疼,既不方便也不高效。今天有个好消息,往后工伤医疗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受理、即时结算,从此既快捷又高效。

9月1日,江西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全省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推进联网即时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每个设区市实现市本级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即时结算上线。

《通知》中还明确,要在2022年年底前实现每个县(区)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即时结算上线。

该通知适用于全省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工伤医疗服务管理以及全省区域内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的工伤职工(包括老工伤职工、退休工伤职工、在职工伤职工,以下简称工伤职工)就医管理。

如何结算?通知中指出,将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接口改造,统一接入江西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工伤职工发生符合联网即时结算条件的工伤医疗费(含康复费),由工伤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即时结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待工伤职工出院后由经办机构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

对于不符合联网即时结算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先行垫付医疗费,待治疗结束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业务。

具体结算流程为以下5点:

1、工伤职工需要工伤治疗的,须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定点医疗机构按要求核实工伤职工的个人信息、受伤部位等,系统信息不全的可要求工伤职工提供原始凭证,核实无误后进行工伤就医登记。

2、符合联网即时结算条件的,工伤职工在办理费用结算时,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地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工伤职工承担个人自费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

3、定点医疗机构按要求实时上传相关数据信息,并于次月10日前将当月审批所需材料(包含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医药费发票等)通过系统扫描上传或纸质材料递送等方式交至经办机构。

4、经办机构审核完毕后,在扣减工伤保险规定范围外等不合规费用的基础上,预留5%责任保证金,于次月底前将结算费用拨付至定点医疗机构。

5、如定点医疗机构当年度内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经办机构可于年底前将5%责任保证金一次性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各设区市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作者:龚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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