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减”“改” 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9个教师节,也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第一个教师节。在教师节即将到来之际,习近平致信全国优秀教师代表,代表党中央向他们和全国广大教师及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诚挚的祝福,这体现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关心关怀人民教师。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对学生世界观的形成、健康成长乃至一生都有很大影响。对人民教师的深切关怀,深刻阐释了党和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尊师重教的价值导向。提高教师社会地位,为教师减负,改善教师待遇,让教师成为受社会尊重和令人羡慕的职业,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更好地发展教育事业。

提,就是提高教师地位,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早在先秦时期,荀子就曾说,“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只有教师得到尊敬,教师所传授的道理和知识才能得到尊重,我们的社会才能不断进步。提高教师社会地位,一是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突出教师主体地位,形成关心教师、爱护教师、尊敬教师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中小学教师表彰力度,要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要像宣传劳动模范、科学家那样大力宣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和“最美教师”,开展丰富多样的尊师重教活动,建立表彰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的荣誉制度,健全教师分类评价制度,加强对业务能力强、师德师风高尚教师的奖励力度。

减,就是为教师减负,让教师能安心从教。一直以来,除忙碌的教学工作之外,总有许多和教学无关的繁杂事务会占据老师很多时间,不仅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也给中小学教师增添了额外负担,让他们的时间精力被分散。为教师减负,一是重新核定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客观地对教师进行考核量化。大力度减少与教学无关的琐碎工作,使教师有更多的时间放在教学上,关注学生的发展;二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把关,严禁向中小学摊派无关事务,对教师抽调借用、报表填写等事项进行严格管理,对社会性事务要统筹安排,确需填写的各类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

改,就是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的生活需要。尊师重教并不是嘴上说说,应从工资抓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指出,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是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重要保障,也是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提高的重要因素。只有保证了老师的基本生活,提高老师的幸福感,才能激励教师更好地担当育人使命。改善教师待遇,一是要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高于或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定期对基础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中小学教师的服务保障要精准施策。针对偏远地区和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教师生活和个人成长保障相对薄弱的情况,注重以基层一线中小学教师需求为导向,为他们的成长和发展精准服务,在教育培训、生活保障、交通等方面提供更多的便利举措,为基层教师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激发教师工作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使扎根基层教书育人的教师既有信心又能安心。

李悝 刘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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