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万载:五名恶势力组织成员被惩处

近日,万载法院对一起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丁某、郑某、张某三名恶势力组织成员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并判处罚金;其余两名恶势力组织成员鲍某、梁某因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一年二个月、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据悉,该案是202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以来,万载法院适用该法进行宣判的首例案件。

2021年3月份以来,丁某、郑某、张某、鲍某、梁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开设赌场为业,组织人员在万载某乡镇周边以打“三公”的形式进行赌博,至案发,开设赌场总计33场次。2021年6月10日晚,丁某听说有人在万载某乡镇组织以扑克牌赌“三公”的赌场,为争夺赌客,打击竞争对手,形成垄断,从中攫取非法经济利益,随即纠集郑某、张某、辛某(另案处理)等人驾车前往该赌场,借着酒劲在该赌场内滋事,导致赌场散场。赌场散场后丁某开车横停在路中间不让其他参赌人员离开,并对上前理论的谢某进行殴打,同时,谢某同行人员严某挡在车前阻止丁某离开现场时,丁某强行开车将其撞飞数米远。经鉴定,谢某、严某均为轻微伤。另,丁某、郑某等人为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丁某、郑某、张某、鲍某、梁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开设赌场为业,逐渐形成了以丁某为主要纠集者,郑某、张某为骨干成员,鲍某、梁某为一般参与者的恶势力组织。该组织在万载某乡镇周边对赌博行业形成了一定的控制力,且犯有多起违法犯罪事实,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丁某、郑某、张某、鲍某、梁某多次开设赌场,构成开设赌场罪;丁某、郑某、张某为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以上轻微伤,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丁某等人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情形,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要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下一步,万载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国家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维护好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政治责任,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万载、法治万载贡献法院力量。(万载县人民法院 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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