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围猎”之手,江西建立健全受贿行贿一起查机制

专题:2023年度全省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

今视频客户端讯 “在查办邹某案件过程中,我们发现商人李某行贿的问题,果断对其采取留置措施。”这是宜春市纪委监委在查处丰城市某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通过深挖彻查行贿人,对受贿者和行贿者一起查的一起典型案例。

审查深挖专案组调阅相关案卷“挖”线索(资料图)

近年来,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在保持惩治受贿高压态势的同时,持续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斩断“围猎”与被“围猎”的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建立健全受贿行贿一起查机制,推动对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系统施治。

“从这些年江西查处的典型案件来看,一些不法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处心积虑、不择手段,以金钱‘铺路开道’,长期‘围猎’领导干部获取巨额利益,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和市场规则。”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介绍。

比如,吉安查处的一起违纪案中,肖某、胡某等人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吉安市林业局原局长陈某某和副局长简某某等人行贿,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据介绍,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行贿案件时,不断完善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多措并举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放大治理行贿综合效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据统计,202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并移送审查起诉行贿人54人,同比增长50%,将多名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屡教不改的“老运动员”绳之以法。

法院审理原进贤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喻某受贿案(资料图)

江西坚持办案、整改、挽损、教育一体推进,破除行贿人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态,从源头上压缩行贿生存空间,让“围猎者”寸步难行,让潜在的行贿人“望而却步”,进一步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同时,深化追赃挽损,最大限度挽回党和国家损失。

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查办江钨集团原总经理钟某案时,对行贿人王某严厉打击,追缴违法所得2.15亿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此案入选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联合发布的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该工作人员表示。

此外,在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过程中,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做到重理重情、传道传情,对涉案人综合考虑自首立功、主动被动、初犯累犯、社会影响等情节,同时加快建设行贿人信息库,健全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让行贿人一处行贿、处处受限。

“我们将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不断提高打击行贿问题的精准性、有效性,切实提高行贿成本,打消行贿人‘一本万利’的投机和侥幸心理,推动对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省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记者 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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