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落实国家和我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市商务局启动了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的征集工作。经回收企业自愿报名和各县区初审推荐,市商务局复核,并征求多部门意见后,正式公布南昌市参与电动自行车回收的企业名单。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包括江西和信发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江铃汽车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江西中再生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南昌市报废车辆回收有限公司、江西省金迪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南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市赣洪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景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此次入选的回收企业均具备南昌市范围内市场监管部门核准注册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同时,这些企业在近两年内无不良记录,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规范。在回收拆解能力方面,企业具备从事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储存的场地以及专业人员、运输车辆等条件。
市商务局提醒,本次补贴活动的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消费者须在本次公布的8家回收企业完成废旧电动自行车交旧处理,废旧电动自行车(含电池的整车)及新购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每位消费者享受不超过2次补贴。消费者新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同时,废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反向发票开具日期、新车购买发票开具日期、新车注册登记日期需在2024年9月19日至12月31日之间。废旧电动自行车残值开具的反向发票、废旧电动车登记证、新车购买发票、新车登记证应在南昌市内开具或登记,同一辆新车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