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上高:执勤民警“火眼金睛” “魑魅魍魉”无处遁形

8月21日18时14分左右,320国道924KM+100M宜春市上高县敖山镇长岭村路段,上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依法扣留了一辆小轿车,原因是驾驶员在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且超员1人,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心虚男子小心翼翼降下车窗观察

当日下午,男子潘某良驾驶冀B0**2Y小轿车行经320国道宜春市上高县泗溪镇胡家村路段时,心存侥幸的他下降车窗想观察一下路边巡逻执勤交警,随后往上高县城方向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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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道路对面和他对视一眼的民警,明显感觉到这辆小车有超员的嫌疑,后面也证实了他的猜测没错,立即通知了前方正在巡逻执勤的同事注意拦停检查。

驾驶证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

“您好,你的车辆核载5人,实载6人,已超员1人,请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现场查获该车辆超员违法行为,经过进一步查询发现,该男子潘某良的驾驶证还处在扣留期间,驾驶的车辆还逾期未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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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驾驶证在扣留期间,是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而且车辆逾期未审验,也是不能上路行驶的!”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不仅车内乘客鸦雀无声,驾驶员也是一声不吭,明知已经交通违法还心怀侥幸。

执勤交警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驾驶证扣留期间,抱着侥幸心理驾驶逾期未审验的机动车且超员上路行驶,即无证驾驶+车辆逾期未年检+超员,安全隐患大,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对该车辆进行暂扣处罚,并对驾驶员潘某良给予罚款600元、驾驶证记10分的合并处罚。(况志松、熊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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