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出台《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的实施意见》,明确到今年底,全省建成2825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十四五”期间,新建高标准农田600万亩左右,提质改造900万亩左右;到203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我省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继续在省级层面统筹整合中央预算内农田建设资金、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及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整合省级涉农财政资金,集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各地要建立农田建设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强化用途管控,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防止高标准农田“非农化”;完善种粮激励政策,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主要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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