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伟 潘闽伟)前不久,赣州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南康分局联合南康区公安机关,成功查处一起刷单控评“网络水军”案。经查,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犯罪嫌疑人谭某某在经营赣州某科技公司期间,为牟取不当利益,通过“提供虚拟购买、虚假评论、商家发送空包、好评红包”等方式,按照“假聊-收藏购买-垫付商品本金-完成虚假购买-虚假评论晒图”的刷单流程,为某互联网平台商家刷高虚假销量,发布虚假好评来获取佣金。
在经营期间,谭某某共为50余家商家进行过刷单业务,共计17000余单,涉及刷单总金额2700余万元,共获得佣金36万余元,个人获利12万余元,该行为严重误导消费者,极大地影响了平台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平性。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赣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于今年5月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谭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启示:为了提升其网店的商业信誉,不法商家通过非法刷单、虚构交易来提高商品的销量和排名,并在网上形成虚假交易记录进行虚假商业宣传,欺骗和误导了广大消费者,其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非法刷单通过编造的虚假交易使得商品在平台网页众多同类商品中能够位列前排展示,使消费者难辨信息的真假,会误导其购买行为,同时也侵占了其他开展正当经营的网络经营者的竞争优势和竞争机会,严重扰乱了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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