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信州区委原书记王其中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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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余亦鹏)1月9日,记者从江西省纪委省监委获悉,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对上饶市信州区委原书记王其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其中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职工调动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堕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王其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不守纪律规矩。台前常讲廉洁,背后大搞腐败;表面上相信依赖组织,背地里对抗审查;表面讲马列主义,内心却对神灵无比虔诚。经济上贪婪无度,在政商关系上“亲”“清”不分,甘于甚至主动要求被“围猎”,利用公权力违规插手重大工程项目,肆无忌惮攫取私利,收受不法商人巨额贿赂,严重破坏公平竞争规则,严重破坏当地营商环境。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王其中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其中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其中简历

王其中,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江西玉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8月,玉山县岩瑞中学教师;

1994年2月,玉山县档案局干部;

1996年4月,玉山县委办公室干部、督查信息科科长;

2000年8月,任玉山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03年5月,任玉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2006年3月,任玉山县冰溪镇党委书记;

2010年9月,任玉山县政府副县长;

2011年6月,任上饶市信州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4年5月,任上饶市信州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云碧峰国家森林公园党工委书记;

2016年7月,任上饶市信州区委书记、云碧峰国家森林公园党工委书记;

2016年12月,任上饶市信州区委书记;

2019年8月,被免去上饶市信州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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