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吉水一恶势力犯罪团伙17人被判刑

日前,吉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对被告人杨某杰等17人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盗窃罪判处六年六个月至管制五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庭审现场)

法院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陈某欢、王某敏纠集他人驾驶两车,与另一伙人(另案处理)在吉水县城凤凰城小区双方车辆相撞,下车之后携带砍刀和梭镖对打,造成车辆受损、一人轻微伤。2018年8月,被告人杨某杰等纠集朱某鹏等共十六人与被告人李某华等两人,在吉阳大桥西桥头,双方持菜刀、螺丝刀互殴。2018年6月,杨某杰等四人在吉水县盘谷镇小祠下村一茶馆合伙开设赌场获利2万余元。2018年8月至9月期间,李某平等五人长期包下吉水县城某宾馆麻将房合伙开设赌场获利20万余元。为逼他人归还赌债,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李某平等人多次对被害人周某苟辱骂、恐吓,在车库门上喷字、在其家门口或进入家中蹲守等方式逼迫其归还赌债。2018年2月至8月,被告人杨某杰等四人多次使用类似方式逼迫被害人聂某贵归还赌债。2018年3月至5月,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李某华将自己负责运送的一批渗水料以200元/车的价格偷偷卖给他人,共盗窃价值2.7万余元的渗水料,非法获利1万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杰等人时分时合,车上备有砍刀等管制刀具,在当地为非作恶,实施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吉水县城交通要道,持械聚众斗殴,社会影响恶劣且危险性大,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平等人开设赌场非法获利,并采用在被害人车库门上喷字、在其家门口或进入家中蹲守、拦截、辱骂、恐吓等“软暴力”催债系寻衅滋事。其中杨某杰等四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不思悔改,在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杨某杰等六人均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十七被告人有自首或坦白的表现,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依法可酌情从宽处罚。综上,遂作出前述判决。

(供稿:廖珺 袁思)

(作者:廖珺 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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