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暂停举办大型群众性
文旅活动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严控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丰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暂停全市范围内一切大型群众性文旅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范围:全市范围内一切大型群众性文旅活动。
二、暂停时间:自2020年1月24日起,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我市所有旅游景区(景点)、涉旅场所及星级旅游饭店暂停举办一切大型活动。各涉旅企业要加强内部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增设必要的体温监测设备,做好入园、入住游客体温监测工作,对检测发现的疑似症状人员及时采取适当控制措施,并向市卫健委、文广新旅局报告,及时移交指定医疗机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系社会安定、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对暂停期间举行大型群众性文旅活动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丰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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