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下发通知延迟企业复工时间至2月10日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胡康林)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实阻断疫情传播,1月29日,赣州市下发通知,延迟企业复工时间至2月10日。

通知要求,赣州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回赣州的人员,各相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曾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要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督促相关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好本通知要求,并在复工前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真正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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