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陶望平)2月3日,江西省司法厅发出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倡导网上受理行政复议线上办理,因疫情无法参加行政复议的依法中止。
通知强调,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引导申请人优先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申请行政复议,确需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对行政复议申请人做好体温检测、身份信息登记等工作。对接收和寄发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法律文书应当进行消毒处理。
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通过网上接收行政复议材料、调解、听证等线上方式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应公开接收行政复议申请的邮寄地址、传真和联系电话号码,方便申请人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及证据材料。
通知要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春节期间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自2020年2月3日起算。对于行政复议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确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当地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交通受阻、通讯不便等原因无法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依法中止行政复议,最大限度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复议权利。
疫情防控期间,对已经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审理。对仅凭书面审理方式难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确需以听证方式审理或需进行现场调查勘验等方式确定案件事实的案件,疫情期间中止案件审理,待疫情解除后,应及时恢复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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