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闻广播讯(记者龚小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罩成为人们防御疫情的有效武器,但同时也产生了大量可能沾染病毒的废弃口罩。
为应对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废弃口罩处理问题,防止因废弃口罩导致疫情传播和环境污染,江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村庄)废弃口罩无害化处置的通知》《关于加强废弃口罩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系列文件。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还发出了《请大家不要随意乱扔废弃口罩的倡议书》,倡议全省各地及个人妥善处理处置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废弃口罩。
省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三部门综合采取五项具体措施,努力实现废弃口罩从投放到收集到无害化处置的全流程闭环管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全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设置专用垃圾桶
社区(村庄)、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场、车站、广场、大型商超等人口集中区,在原有垃圾收集容器的基础上,增设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并标明文字标识,收集桶宜为脚踏式并带盖,内套塑料袋,避免废弃口罩直接接触收集桶和露天存放。集中隔离观察点、居家隔离观察点的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需内套黄色塑料袋,并标明“感染性废物桶”文字标识,实行专人管理。
引导规范投放收集
各社区(村庄)要加大宣传与引导力度,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加大废弃口罩定点投放的宣传力度,引导居(村)民将废弃的口罩投入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废。集中隔离观察点、居家隔离观察点的废弃口罩提级为医疗废物管理,投放至“感染性废物桶”。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卫办医函〔2020〕81号文件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及时清运消毒
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消毒,各地环卫部门对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转运保障能力,及时转运医疗废物,防止出现二次污染。选择含氯消毒剂对垃圾容器、垃圾运输车、医疗废物转运车、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等每日消毒,实行专人清洁消毒。
加强分类处置
社区(村庄)、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场、车站、广场、大型商超等人口集中区增设的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实行专人收集。集中隔离观察点、居家隔离观察点的废弃口罩统一收集后,由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收集处置,实行专人收集。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在处置废弃口罩时要注意将定点医院和非定点医院的医疗废物分开,将传染性废物和非传染性废物分开,对新型冠状病毒相关医疗废物实行专人处置。同时,要通过备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等方式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妥善处置。
加强作业防护
加强对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转运车辆、暂存点的每日清洁、消毒,可参照《南昌市废弃口罩收运消杀处理六步作业法》。从事废弃口罩、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的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配备工作服、口罩、手套、帽子、消毒液喷雾剂等,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同时,定期进行设备巡检,保障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造成医疗废物堆积。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没有人是旁观者、局外人,所有人都是疫情防控上的重要一环。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认真处置每一个废弃口罩做起,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为坚决遏制疫情传播扩散,夺取疫情防控斗争胜利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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