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结合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该厅联合相关部门下发通知,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际获得的贷款,给予75%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切实支持其复工复产和加大产能。
据悉,对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在中央财政给予50%贴息支持的基础上,省级财政统筹资金再给予25%的贴息支持。
省财政厅已主动与符合条件的38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取得联系,贴息资金预计为1200余万元,其中中央财政800余万元,省财政400余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凭借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由省财政厅汇总报财政部审核。中央财政贴息资金下达后,省财政厅将把中央和省级贴息资金一并拨付给相关借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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