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加快资金分配拨付,及时将资金落实到扶贫项目上;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突出脱贫成效。
在资金拨付方面,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将继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新增资金分配测算时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适当倾斜。设区市在分配资金时要结合实际,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县(市、区)给予倾斜支持,尽可能减轻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
在资金使用方面,各县(市、区)可针对本地疫情对脱贫攻坚任务的影响,在现有资金管理制度框架内,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聚焦薄弱环节,抓紧补齐短板,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一次性和长效性支持政策。重点向产业项目倾斜,结合实际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多环节的支持,解决“卖难”问题;强化就业支持,适当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组织稳定贫困人口就业岗位;全力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对罹患新冠肺炎、集中或居家隔离、无法外出务工、无法开展基本生产,收入受到重大影响,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疫致贫返贫农民群众,应通过民政救助、社会捐赠、扶贫资产收益等现有支持渠道,及时落实好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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