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2月份已经按照原标准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能否享受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是否对参保个人产生影响?灵活就业人员能不能享受此项政策……”3月4日,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省出台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进行解读。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预计我省将减少企业社会保险费74亿元以上。
政策
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据介绍,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从2020年2月起,我省免征中小微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的政策执行到2020年6月。另外,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从2020年2月起,对我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也就是说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政策执行到2020年4月。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参保单位在缓缴期补缴减免政策执行月份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仍可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此外,对于企业的划型办法,由统计部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区分大、中、小、微型企业后直接办理。统计部门一时无法划分清楚的,暂按中小微企业对待,待确认后再据实调整。
初步估计,江西此次实施阶段性减免政策共可减少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74亿元以上。 下一步,我省还将采取科学合理划分企业类型、全面落实政府责任、扎实做好业务经办等措施,来保证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的落实到位。
解读
问题1: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将会给我省企业释放多少“红利”?
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了很大影响,开复工时间的普遍推迟,造成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非常大。
中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但抗风险能力较弱,此次给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会保险费,支持力度非常大。
初步估计,此次实施阶段性减免政策共可减少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74亿元以上。 同时,去年5月1日起实施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也将继续执行,预计今年将继续给企业减负110亿元以上。
问题2:企业2月份已经按照原标准缴纳了三项社会保险费的,能否享受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
对于已按照原有标准缴纳了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符合阶段性减免政策的参保企业,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退费,其中,对于中小微企业批量发起退费,无需参保单位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进一步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对于大型企业等符合减免政策的参保单位,按照参保单位的意愿和选择,多缴部分可选择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选择退回。
同时,对符合阶段性减免政策的参保企业,还可暂缓申报2020年3月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待我省实施办法公布后,按照新办法要求执行。
问题3: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否会对退休人员待遇产生影响?
这次阶段性的减免社会保险费是应对疫情这一突发事件所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给予减免社保费的支持。
据初步测算,政策实施后全省将为企业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69亿元,加上继续执行2019年5月1日起实施的降低社保费率政策,也将给企业降低负担99亿元。两项政策相加,可以为企业降低负担168亿元,能够有效缓解企业的压力。
虽然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影响总体可控,所以对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没有影响。
问题4:实施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是否对参保个人产生影响?
此次社会保险费减免,主要是针对企业缴费部分,对个人的社会保险待遇没有任何影响。
按照国家文件精神,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因此,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能享受此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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