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先行用地 保障重大项目用地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陶望平 刘起福)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怎么保障好项目用地呢?

3月13日下午,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一场)召开。

3月13日下午,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一场)召开。

在3月13日下午召开的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一场)会上,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张圣泽介绍说,江西省自然资源部门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所需用地先行使用,并加快支持保障重大项目用地。

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可先行使用土地

“对疫情防控建设项目所需用地,允许先行使用。”张圣泽介绍说,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215号)明确: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

张圣泽表示,使用期满不需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使用结束后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不再补办用地手续。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待疫情解除后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

对各地因防控和治疗新冠肺炎建设相应的医疗卫生设施、药品、医疗器械和乡镇卫生院(所、室)、农村医疗卫生、卫生防疫等所需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计划指标挂账使用。地方计划指标不足的,由省自然资源厅统筹解决。

对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在本设区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无法满足情况下,优先使用省级耕地占补平衡调剂库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加快支持保障重大项目用地

张圣泽表示,对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省级及以上单独选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由各地抓紧组织上报,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核销制”。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张圣泽介绍情况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张圣泽介绍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项目用地情况

对国家、省重大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需要临时用地的,积极给予支持保障。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但因建设周期较长、工程建设难度较大的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确需延长临时用地期限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可办理一次延期,延期不超过两年。

据介绍,可以申请办理临时用地的范围为:一是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临时工棚等使用的土地。二是建设项目选 址实施的工程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勘查,以及矿产资源勘查等,在勘查期间临时生活用房、临时工棚、地质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运输便道等使用的土地。三是符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抢险救灾等使用的土地。四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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