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见火就罚 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安全,南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明确清明节期间涉林县区指挥部必须有一名主要领导蹲县值守,确保全面停止炼山和疫木焚烧及审批,严禁烧荒、烧田埂、烧秸秆,上坟烧香、烧纸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通知明确,县(区)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要专门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各县区指挥部必须有一名主要领导蹲县值守;所有林区乡镇,都要有应急、林业部门以及县直单位包乡镇。包村干部一律深入村组一线督查指导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情。

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网格化巡查和林农交错区定点看护两项制度;对留守的老人、儿童、智障等重点人群和林内施工、入林旅游人员要进行严格监管和宣传教育;对风景区游人吸烟等行为要坚决制止;4月1日至8日,全面停止炼山和疫木焚烧及审批,严禁烧荒、烧田埂、烧秸秆,上坟烧香、烧纸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要组织精干力量,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防火隔离带、防火线等基础设施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对清明节期间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依法查处,坟墓集中地段要安排干部蹲守,散坟也要落实看守人员,做到“山有人巡、路有人守、坟有人看、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在全市形成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高压态势。

各县区防火办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严格实行“热点核查零报告”“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报告”制度。对于上级通知的卫星热点信息,必须在1.5小时内反馈核查情况,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当说明原因并在1.5小时内反馈,坚决杜绝“大火小报”“故意迟报”和“隐瞒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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