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陶望平 刘起福)依法惩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加大对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4月14日上午,江西省检察院举办“服务脱贫攻坚、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记者陶望平 摄
日前,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若干措施》,出台了12条措施,立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为服务脱贫攻坚、促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若干措施》提出,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破坏换届选举、垄断农村市场、侵吞集体资产等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涉黑涉恶犯罪,深挖背后的“保护伞”,结合办案提出加强农村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建设的检察建议,保护好脱贫攻坚成果。
同时,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惠农资金等犯罪,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
“农村地区外出务工人员的薪酬支付情况如何,将影响到脱贫攻坚成果能否得到巩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部主任张乐告诉记者,各地检察机关将积极参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工作,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此外,江西各地检察机关还将进一步加强与扶贫部门的信息对接,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情况,主动发现需要求助的贫困当事人,做好检察环节的司法救助工作。
据介绍,下一步,全省各级检察院将由检察长挂帅,带头办理涉及脱贫攻坚、乡村治理领域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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