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人员对食品抽检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余亦鹏)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糕点、酒类、饮料共5大类食品共429批次样品,其中11批次样品不合格,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和农兽药残留问题。
这11批次为:
由江西五谷村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五谷村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洞藏老酒,己酸乙酯检测值为3.96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80g/L。
由婺源县星河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婺源县星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江南婺金酿白酒,总酯检测值为1.84g/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2g/L。
由景德镇市珠山区樊建华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岚山活泉纯净水厂生产的金竹山泉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22,0,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由赣州市章贡区友辉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赣州市瑞峰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宜仙坡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13,80,80,60,1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由南昌市青山湖区醉疯小龙虾店销售的,标称南昌文斌餐具消毒配送公司生产的餐饮具(碗、杯、勺、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由靖安县熊腾煌酒家销售的,标称靖安县安洁餐具消毒保洁中心生产的餐饮具(勺),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由抚州市临川区五谷饭香酒店销售的,标称抚州市三鑫消毒服务中心生产的餐饮具(筷),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由宁都县东之方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合肥市金鑫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胡萝卜吐司面包,菌落总数检测值为44000;9300;43000;61000;71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CFU/g)。
由鹰潭市月湖区小龙坎老火锅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检测值为131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
由九江市濂溪区大润发时代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州沈公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酥皮板栗饼,山梨酸及其钾盐检测值为1.39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g/kg。
由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8号铜锣湾广场天虹商场负一层Y0099商铺销售的虾,呋喃唑酮代谢物检测值为8.6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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