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下周一晚7点投药灭鼠,告诉家人注意避让!

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灭鼠活动的通知

临川区、东乡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市创卫办《抚州市中心城区2020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现就做好今年春季灭鼠活动,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坚持不懈的冬春两季的灭鼠活动,继续保持鼠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C级标准,有效控制鼠传播疾病的发生,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验收。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4月15日—4月27日)

1、抚州电视台、抚州日报、全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于4月15日至4月27日集中宣传除四害的意义及科学防治方法,统一灭鼠的时间等。

2、各社区要在4月中旬前出一期灭鼠宣传栏,宣传内容由市健康教育所统一发布。

3、市创卫办印制灭鼠宣传单,由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发放至住户。

4、市创卫办将在4月22日前分批举办灭鼠相关技术培训班,具体时间、参会人员另行通知。

(二)调查摸底及监测(4月15日—4月27日)

1、市疾控中心负责辖区内投药前的鼠密度调查,划定重点栖息场所,提供灭鼠方案科学依据。灭鼠活动后做好监测、效果评估,并拟好评估报告。市疾控中心负责汇总报市创卫办。

2、各社区负责调查辖区内住户数,历年遗留过期灭鼠药品(数量、下发时间、保管情况等),病媒生物防制人员信息报表等,由各社区报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办事处(乡镇)汇总后报区创卫办,区创卫办汇总后于4月22日前报市创卫办病媒组。

(三)制定方案(4月20日—4月25日)

各区、各责任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按照病媒生物防制总体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内容、进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等)。

(四)灭鼠时间

市中心城区各单位、各社区统一投放时间为4月27日晚7时,辖区外环境由2019-2020年中标消杀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灭鼠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动员、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落实灭鼠前后密度监测,评价灭鼠效果。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统一认识,统一思想,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全市灭鼠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分类管理、明确区域

1、外环境由2019-2020年中标消杀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中心城区的居民住户由各区、街办、社区负责组织实施,所需的鼠药由各街办于4月22日--4月25日到市疾控中心领取,(市创卫办统一购置鼠药)然后分发至社区住户。

3、其它机关、学校、企业单位,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可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病媒消杀公司或自行购药品,组织灭鼠,并保存购药发票,作为病媒生物防制资料归档。

(三)加强督导,严格检查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和执法工作,加大对鼠密度超标单位的曝光力度和处罚力度,确保灭鼠工作取得成效,并以此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严格管理,安全用药

各级爱卫办、各有关街办(乡镇)、社区及部门要认真做好灭鼠药物的供应和发放工作,要严格执行灭鼠药物的登记保管、发放制度。对过期变质的鼠药要请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处理。如出现人员鼠药中毒情况,立即送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维生素K1是抗凝血灭鼠剂的特效解毒剂。

请各区、各职能部门于5月8日前将本辖区灭鼠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报市创卫办虫媒组。(联系电话8235210、 13879496878,联系人:廖新龙,邮箱:cwbbmz812@163.com)临川区、高新区创卫办汇总居民灭鼠调查表(附件1-4)于4月22日之前报市创卫办虫媒组。

东乡区灭鼠活动参照本通知执行。

领药及灭鼠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邢满光13479184728

江汉鹏18679469978

附件:1.街办、社区、住户、人口信息报表

2.街办(乡镇)社区病媒生物防制人员信息表

3.街办(乡镇)、社区历年病媒生物防制过期药摸底表

4.市直单位病媒生物防制人员信息表

抚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1.街办、社区、住户、人口信息报表

2.街办(乡镇)社区病媒生物防制人员信息表

3.街办(乡镇)、社区历年病媒生物防制过期药摸底表

4.市直单位病媒生物防制人员信息表

来源:抚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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