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法院对2名乡镇卫生院原院长受贿两案一审宣判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陶望平)触目惊心!收受百万元药品回扣,江西赣州两乡镇卫生院院长均获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9年7月,被告人谢睿任寻乌县澄江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寻乌县吉潭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在采购药品过程中,交待其药房负责人采购邝某泉、谢某坚、赖某伟、黄某州、王某、刘某旭、卢某辉、邝某钊、杜某琼(均另案处理)等人各自代理公司的药品,违反国家规定收受药品采购回扣共计1060030元归个人所有。
2012年8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彭栋梁任寻乌县南桥镇卫生院负责人、院长期间,在采购药品过程中,交待分管副院长及药房负责人采购邝某泉、谢某坚、赖某伟、黄某州(均另案处理)等人所代理的医药公司的药品,违反国家规定收受药品回扣共计885741元归个人所有。
4月24日,寻乌县人民法院对寻乌县吉潭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谢睿受贿案、寻乌县南桥镇卫生院原院长彭栋梁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谢睿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5万,退缴违法所得一百零六万零三十元依法予以没收;被告人彭栋梁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5万,退缴违法所得八十八万五千七百四十一元依法予以没收。
以上案件宣判后,被告人谢睿、彭栋梁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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