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8项举措激发消费潜力

4月25日,记者从江西省文旅厅获悉,为努力把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江西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提出了8项激发文旅消费潜力的主要任务,促进文旅消费市场繁荣。

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切实执行各类支持文化和旅游业的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额度。引导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通过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贷款。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分区、分类、分步开放,鼓励各地开展“本地游”“江西游”“自驾游”“包车游”“家庭游”等各种形式的旅游活动。鼓励保险行业为旅游企业和来赣旅游者开展多元化保险服务。

创新推动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打造工业旅游、研学旅游、中药康养、森林康养、体育休闲、休闲农业、科技创新等新型文化和旅游产品。到2022年,全省创建1-2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2个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10家国家森林康养基地,6家以上国家森林体验(养生)基地,建设100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50家省级森林体验(养生)基地和一批热敏灸等中医药养生小镇。

全面提升产品供给。鼓励各地依托产业特色和文化风俗,打造消费型文化和旅游展销品牌。鼓励各地打造特色赣菜品牌,提升特色赣品品质,推广“游客喜爱的赣菜”“江西旅游名小吃”“江西好礼”。大力升级田园观光、果蔬采摘、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产品,推动乡村旅游公司化、品牌化、标准化、特色化。支持各地中小型、特色类的文化旅游演艺产品提档升级,扩大品牌影响。到2022年,全省推出2-3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旅游演艺项目。

着力推进夜间经济发展。鼓励各地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创办和提升一批音乐节、露营节等多种形式的夜游主题活动,大力开发驻场演艺、公园夜游和沉浸体验式夜生活项目。支持各地深挖历史街区的特色文化,引导建设夜间购物街区和24小时便利店,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引导夜间经济向历史文化街区、文体娱乐功能区和小街小巷等区域集中布局,打造一批差异化、综合型夜间消费的夜游步行街、夜间消费集聚区和示范街区。到2022年,全省建设7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50个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新增2家以上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激活假日消费市场。各地统筹考虑职工意愿,鼓励错峰出游和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今年二季度可依法优化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提供便利,积极释放周末旅游活力。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不断完善职工休假相关保障制度建设,增加出游频率,让群众休假活动多样性、立体化。着力优化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鼓励市、县(区)开发城市周边旅游度假区,布局和建设近郊游憩带,支持各地增设各类文体场馆的活动内容。

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文旅消费主题文创联名银行卡,提供折扣优惠、消费分期支付等特色权益,积极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信贷产品等;优化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城市内主要文化消费场所和有条件的5A级旅游景区优先部署5G网络,优化旅游交通网,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等;做好消费试点示范工作,鼓励各设区市积极创建省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在省试点示范城市中择优确定重点培育对象,支持其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等。 (记者龚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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