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吉水县委常委李长生带领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在赣江水域救助放生了一条野生“娃娃鱼”,帮助其回归大自然,这也是我县首次发现野生“娃娃鱼”。
29日早上,家住县城的渔民王先生向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报警称,他在赣江捕鱼时发现了一条长了四只脚的鱼,像是国家保护动物“娃娃鱼”,希望他们到场处置。
渔民王金平说:“28号晚上我去放网,(今天)早上三四点钟起来收网的时候,意外捕获一条奇形怪状还带脚的鱼,在电视上看到过,也听农业执法大队以前介绍过,好像是那个“娃娃鱼”,早上第一时间我就报告了农业执法大队。”
经过执法人员现场确认,王先生意外捕获的确实是一条野生“娃娃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严禁非法猎捕和买卖。经测量,这条“娃娃鱼”体长75公分左右,体重6斤左右,经过反复勘查放生地点和“娃娃鱼”的健康状况,执法人员最后将这条野生“娃娃鱼”带到了赣江吉水段的安全水域进行放生,帮助它回归大自然。
“娃娃鱼”学名大鲵,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3.5亿年前的恐龙时期,素有“活化石”之称。“娃娃鱼”并非鱼类,而是生活在淡水中的珍稀两栖动物,对生态环境要求极高,往往被当作水生环境优良与否的直接标志。
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姚联斌说:“通过这次放生行动,说明我们吉水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大家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越来越强。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如果发现有违法捕捉、贩卖野生动物行为,请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者渔业主管部门。”
吉水县融媒体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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