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出现“新大头娃娃”事件的新闻引起舆论热议。有媒体报道称,湖南省永兴县一家母婴店的导购员将一款名为“倍氨敏”的固体饮料当成奶粉向家长推销,致使婴幼儿服用后出现营养不良等症状。根据当地通报,有关事件的调查正在进行。
一些婴幼儿由于体质特殊,对牛奶容易过敏,需要服用特殊医用配方奶粉。个别专业人员竟利用孩子家长的信任,借机推销其他不符合标准商品。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小露认为,经销商以固体饮料充当“婴幼儿配方奶粉”进行销售,属虚假宣传,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实际上,仅在湖南,这样的现象已被披露了不止一次:
——2018年10月,未满一岁的患儿李某某因腹泻在郴州市某医院就诊,经检测被认定为重度牛奶过敏。医生陈某某推荐某款氨基酸配方粉,并开具处方。此后,患儿家长在这家医院的便民药房等地购买这款配方粉,直至去年9月得知这款配方粉因故被厂家召回。患儿家长查询发现,这款所谓的配方粉实际上是固体饮料。
——2019年,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调查一款“配方粉”涉嫌造假案件时发现,所谓的“适度水解蛋白配方粉”实际上是复合型固体饮料,企业在市场营销时使用误导性字眼,宣称其采用特殊配方,具有特殊医学作用,使消费者误以为是奶粉。
“新大头娃娃事件”何以发生?固体饮料是如何被消费者当作“配方奶粉”购买的?追溯以上案件调查结果可见,在针对牛奶过敏儿童的商品生产销售链条上,出问题的环节或为生产环节存在“打擦边球”行为,或为销售环节存在滥用专业身份误导消费者行为。而每一次事件查处、公布的背后,都隐含着难以计数的家庭对婴幼儿健康的无尽担忧。从家长联名反映的“舒儿呔”,到目前正在调查的“倍氨敏”,消费者抱团网络维权即便能讨来说法,却难以保证讨回婴儿健康。
奶粉安全关乎儿童身体健康。固体饮料当成奶粉推销,暴露出一些商家和从业者职业道德的缺失,也暴露出有效的市场监管的缺失。当“新大头娃娃”事件再次敲响警钟,谁来保障牛奶过敏婴幼儿最起码的食品安全?法律界人士呼吁,当务之急是规范婴幼儿食品、保健品市场,建立责权分明的市场监督管理体制,加大对涉嫌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行为的惩戒力度,以管用的制度,杜绝固体饮料当作奶粉推销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重复上演。(帅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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