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下称《通报》),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获督查激励通报。今年,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国务院大督查及专项督查中,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予以“免督查”。
2019年,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发挥粮食生产优势,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的重要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时高质高效完成了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际建成并完成上图入库296.22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新增耕地3.316万亩,较上年度翻了一番多。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我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田间工程按时按量按质全面完成,建成面积超过国家下达的289万亩任务,建设进度和质量走在全国前列。
为破解原有银行融资渠道不畅问题,我省创新融资渠道,通过新增耕地收益发行专项债券,解决资金缺口。2019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了全国首只高标准农田专项债券。截至今年1月,已累计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78.39亿元,得到中央层面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
在机构改革(2011年-2016年)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均未上图入库,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家底不清,存在重复建设的现象。对此,省农业农村厅加强与自然资源厅的沟通,推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全面完成了上图入库,成为全国全面完成上图入库的3个省份之一,受到农业农村部的充分肯定。
针对个别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出现的问题,我省举一反三,对全省(2017年—2018年度)项目建设质量进行了全面核查。针对一些项目区搞产业结构调整中的毁损耕地行为,及时出台相关文件,强化粮食产能约束,坚守良田粮用。针对少数企业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和履职不到位的行为,出台了17条负面清单管理文件,有力提升了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成效,我省及时出台《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突出项目区建设前流转要求,强化有关政策扶持措施,推动项目区土地规模流转率达80%以上,提升了高标准农田综合效益。(记者钟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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