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贫困残疾人就业需要“大视野”

5月17日是第30次全国助残日。人社部、中国残联近日印发通知,将于全国助残日活动期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

据介绍,活动主要服务对象是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农村低收入残疾困难人员。客观公允地说,相比健康人,贫困残疾人群众就业确实可能会遇到更大更多的困难,政府部门关心关爱他们,帮助他们就业非常有必要。

各地在帮扶贫困残疾人就业的时候,也要认识到,相比于能跑能跳的健康人,贫困残疾人在就业上确实面临着诸多的困难问题,如果不重视这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贫困残疾人就业难就可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即使一些企业为了照顾领导干部的情面,为了享受相关政策,勉强答应残疾人就业,但这股风头一过,他们就可能人为设置障碍,解聘残疾人群众。因此,各地在帮助残疾人群众就业的时候,一定要有大视野,要帮在点子上,扶到根子上。

帮助农村残疾人群众就业,需要为他们量身定制合适的岗位。健康的人都是相似的,残疾的人往往各有各的不幸。对于绝大多数残疾人来说,他们就业岗位往往受到限制,适应他们的岗位比较少。地方政府帮助农村残疾人群众就业,就应该大力发展经济,鼓励企业创建适合农村残疾人的工作岗位。比如各地可以通过土地、用电、税收等的优惠措施,鼓励企业到贫困村去办“扶贫车间”,让农村残疾人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就业。

帮助农村残疾人群众就业,需要多条腿走路。在经济发展呈现多元化的今天,就业再也不仅仅是局限于进企业、进工厂等形式,而是精彩纷呈。地方政府在帮助农村残疾人群众就业的时候,就要转变观念,创新方式,坚持多条腿走路。比如鼓励残疾人群众在家里进行来料加工,又如帮助农村残疾人群众做电商,通过网络销售当地农产品,实现增产增收,这样的灵活就业方式,让农村贫困残疾人群众坐在家里,就有了稳定的收入,这对他们如期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肯定大有益处。

要确保全面小康“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就必须高度重视对农村贫困户群众的就业帮扶,各地用心用情用力,多方发力,让每个贫困残疾人群众都有事情做,这对他们和全国人民一道,一起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无比重要。

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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